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关于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学科研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直机关党校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四川省直机关党校(http://www.scjgdx.gov.cn)网站发布):
一、学校简介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是四川省委批准成立的负责培训省级机关处级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进行理论研究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现有教研人员46人,具有高级职称27人,博士19人。
二、考核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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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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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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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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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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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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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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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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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哲学
0202应用经济学
0301法学
0302政治学
0303社会学
0304民族学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0501中国语言文学
0602中国史
0713生态学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120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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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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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本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年龄在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或有其他不能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本次招聘计划分2个批次组织,第一批次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如第一批次未招满,将适时在校网站(http://www.scjgdx.gov.cn)公布岗位空余情况,并组织第二批次招聘。
2.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四川省直机关党校(http://www.scjgdx.gov.cn)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及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szjgdxrsc@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岗位+姓名+院校”。发送电子邮件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3.要求:
①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2018年以来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科研咨询课题、对策研究成果)。
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习成绩单;在校学籍证明材料;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③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相关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收到报名资料后,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参加专业能力考核前,须提供报名登记表(附: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本人签字)、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到校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确定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视作弃权。
五、专业能力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考核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试讲答辩总分100分,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环节。
2.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能力考核者,视为自动弃权。外地应聘人员来校参加考核的,按规定补助一定往返交通费用,并免费提供考核期间食宿。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考单位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成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招考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处理
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七、组织考察
招考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四川省直机关党校(http://www.scjgdx.gov.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一)本次招聘为编制内聘用,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管理,聘用后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对达到学校学科带头人才、学科骨干人才、学科优秀人才标准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确定安家补助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三)符合国家及四川省有关人才政策的,学校推荐申报相关政策待遇。
十、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该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86917325)。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27925(朱老师)
电子信箱:szjgdxrsc@163.com
联系地址: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办公楼316室(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63号,邮编:610017)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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