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第六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骨科医院,地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骨科专科医院,也是内、外、妇、儿等各学科专业齐全、设备完善,医疗服务功能健全、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医院。
医院始建于1957年,前身为新疆建工医院,2008年,经自治区编办批准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骨科医院”。2008年3月,医院整建制移交新疆医科大学,成为“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第六附属医院)”。2018年2月,医院获评三级甲等骨科专科医院。内设机构70个,其中临床医技科室49个,骨科临床单元共12个;现设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脊柱外科研究所,拥有1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自治区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博士、硕士培养点;与吉林大学各附属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等多家知名医院建立对口技术协作和人才培养关系;吉林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国际联合医疗与研究中心,中国矫形外科杂志新疆采编部设在我院。
医院拥有全疆最大骨科单元,最全骨科亚专业,最大年骨科手术量。骨科专业依托自治区骨科医院构建形成了“一所四中心”专业平台,即脊柱外科研究所、脊柱外科中心、骨科中心、骨伤康复中心、骨科实验中心。建有全疆唯一小儿骨科,骨病矫形(足踝)外科等科室。
医院连续三年在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获得B类好成绩,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排名第三。医院先后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人先锋号”、国家卫健委授予的“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优秀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是深受各族患者信赖的人民满意医院。
二、岗位
详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医学教育事业发展。
(八)取得博士学历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九)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指1977年5月1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十)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高校在读人员,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聘用)环节的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网上报名环节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按顺序扫描在同一个PDF文件中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编码+姓名+联系电话”后发送至邮箱:xydlfy@163.com。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自行查询打印);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扫描件;
(3)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件扫描件;
(4)《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2);
(5)个人简历及主要业绩成果材料;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7)电子版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将在面试报到时进行,届时请应聘人员携带纸质版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六、考核
考核由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试工考核、心理测试组成。
1.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
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试工考核
应聘人员在应聘岗位的相应部门(科室)进行试工,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后组织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成绩×40%+试工成绩×60%。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七、体检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考察
1.医院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引才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提交院党委会及校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巫老师
联系电话:0991-2661272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和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110072;0991-2633120
十三、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2.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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