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2023年招才引智招聘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紧缺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办〔202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部分紧缺专业工作实际及特殊需求,拟招聘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紧缺专业教师2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南理工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河南省特色骨干高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设有23个学院,8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管、经、法、文、教、艺、医九大学科门类,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现有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69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3279人,其中高级职称1250人,具有博士学位1357人。两院院士7人(含双聘),国外院士5人,国家级人才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2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原学者、省特聘教授、省管优秀专家、省教学名师等200余人,建有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创新团队47个。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任组长,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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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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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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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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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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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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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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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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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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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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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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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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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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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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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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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应取得正高级职称;
6.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审核备案
本招聘方案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招才引智官网发布(https://www.zghnrc.gov.cn/)。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rsk@hpu.edu.cn。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上午8:00至2023年10月23日18:00。
应聘人员须按照格式要求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 个人求职简历,详列本人从大学至今的学习工作经历;
2.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3.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为PDF文档);
4. 学习和工作期间重要的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扫描为PDF文档);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文档)。
以上材料提供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
(四)考核
采用直接面试方式,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知识基础、逻辑条理、理论联系实际等各方面能力。面试评分细则(附件)由招聘单位制定,评委按照面试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核成绩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91-3986016(校纪委) 0391-3987131(校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河南理工大学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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