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招聘博士专任教师354人公告
浙江师范大学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学校 1956 年创办于杭州,1965 年南迁金华,学校现已形成“一主多副”的多校区办学格局,现由金华校区、杭州校区(西湖、萧山)等组成。学校现 有全日制本(专)科生 29000 余人(含独立学院),研究生 10000余人,留学生 3600 余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 1.4 万余人,总在校人数 56000 余人。学校拥有教师 3000 余人,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欧洲科学院院士等国家级人才 60 余人次,省部级人才 100 余人次。学校现有 69 个本科专业,11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 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1 个博士后流动站,交叉学科备案总数 8 个,其中 6 个可授予博士学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10 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数量位列省属高校第一。有 27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拥有 34 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0 门国家级课程。学校拥有国家“111 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平台 12 个,数学、化学、工程学、材料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动植物学、一般社会科学等 8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前 1%。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自然科学二等奖等 20 余项。
近年来,学校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逐年提升, 自 2011 年以来已连续 14 年在多个有影响力的大学排行中位居全国百强。在 2023 年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发布的排名中位列全国高校第 76 位;在US News 2023 全球最好大学榜单中位居内地 67 位。现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我校。期待与您一起逐梦一流!具 体政策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按照拟引进人员的教学科研水平分为杰出教授、双龙学者特聘 教授两大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杰出教授
A 类: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接近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计划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学者。
B 类: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重要人才工程青年计划的人才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
待遇:(服务期 10 年,首聘期 5 年)
杰出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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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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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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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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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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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和薪酬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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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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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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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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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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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性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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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性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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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校正式签约报到后, 学校提供基础性安家费≥2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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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目标任务提供绩效性安家费 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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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80 万元; 理科≥150 万元; 工科≥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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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万元/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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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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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由双方协商确定;
提供可租住的专家公寓,按照配偶现有编制状态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薪酬含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类津贴
的总量, 以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所涉薪酬、安家费均为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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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双龙学者
符合浙江师范大学双龙学者特聘教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省 内外省级人才引进纳入双龙学者统筹考虑)。
要求
年龄、职称要求:理工科类年龄一般要求 45 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一般要求 50 周岁以下;应聘者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 1 年以上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
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接近浙江省重要人才项目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薪酬待遇参照“双龙学者” 特聘教授A 档;
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接近浙江省重要人才青年项目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薪酬待遇参照“双龙学 者”特聘教授 B 档;
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教授,薪酬待遇参照 C 档;
特别优秀的青年博士应聘“双龙学者”特聘教授,需提供 原创性强、影响力大的代表作 5 篇,薪酬待遇参照 C 档;
待遇(服务期 10 年,首聘期 4 年)
双龙学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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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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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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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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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性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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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性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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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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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校正式签约报到后, 学校提供基础性安家费1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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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聘期完成目标任务提供绩效性安家费 50 万元,首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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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 50
万元;
理 科≥ 100 万
元;
工科≥1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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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待遇+ 不低于 25 万元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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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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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校正式签约报到后, 学校提供基础性安家费1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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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聘期完成目标任务提供绩效性安 家 费 50 万元,首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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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40 万元; 理科≥80 万元;
工科≥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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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待 遇
+20 万元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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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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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校正式签约报到后, 学校提供基础性安家费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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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聘期完成目标任务提供绩效性安 家 费 50 万元,首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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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30 万元; 理科≥50 万元;
工科≥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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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待 遇
+15 万元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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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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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接近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浙江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薪酬待遇参照“双龙学者”特聘教授A 档;
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接近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 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薪酬待遇参照“双龙学者”特聘教授B 档;
其它引进的“双龙学者”特聘教授统一纳入C 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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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要求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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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首聘期 4 年内项目与其他科研业绩同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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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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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新主持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科研业绩计分 800 分及以上)1 项;【相当于国家级项目或省重点研发项目或省重大项目或省杰青项目 1 项】
其他科研业绩:原则上总分 1200 分(单项 100 分及以上的科
研成果用于计分,其中单项 200 分及以上 4 项)。【相当于中科院
一区论文 4 篇或二区论文 6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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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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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新主持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科研业绩计分 800 分 1 项);【相当于国家项目或教育部后期资助重大项目或省哲社规划重大招标项目 1 项】
其他科研业绩:原则上总分 600 分(单项 50 分及以上的科研
成果用于计分,其中单项 200 分及以上 1 项)。【相当于权威 A 论文 2 篇或权威B 论文 3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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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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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聘期目标任务,第二个聘期按照《浙江师范大学“双龙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进行选聘与管理。
学校拟重点突破的相关学科(如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相关)、以及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人才,目标任务和待遇可以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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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注说明
津贴由学校按一年 12 个月发放,所涉薪酬、安家费均为税前。
科研业绩计分规则见附件 3;
成果归属要求:原则上所有目标任务都必须以浙江师范大学 为第一单位且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主持人)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完成;
科研业绩奖励说明:超出目标任务部分科研业绩按照学校规 定可享受学校科研成果奖励;
报到时限要求: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在公示 结束的六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者,将视为放 弃岗位,不予录用。
二、青年博士引进政策
(一)引进对象
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首聘期制度
引进博士实行 4 年首聘期制度。
(三)待遇(服务期 10 年,首聘期 4 年)
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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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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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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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性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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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性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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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校正式签约报到后,学校提供基础性安家费 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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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聘期完成单项 科 研 业 绩 计 分1000 分及以上的项目【相当于国家级项目 1 项】: 学校提供绩效性安家费
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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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10 万
元;
理科≥15 万元; 工科≥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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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所聘岗位兑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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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特别优秀者可以直接聘为校聘副教授/教授,首聘期内前 2 年享受相应的校聘副教授/教授岗位津贴,基础性安家费可以分别提高 10 万元、20 万元。
对于学校拟重点突破的相关学科(如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相关) 新引进的高水平青年博士,首聘期内由学校提供额外津贴 5 万元。
科研业绩按照学校规定可享受学校科研成果奖励。
首聘期须完成教学类、科研类、人才类、服务类等业绩总和理工科达到 600 分【相当于中科院一区论文 2 篇或二区论文 3 篇】、人文社科达到300 分【相当于权威 A 论文 1 篇或一级论文 3 篇】,并完成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的国内外高水平(全球排名前 300 的高校和院所,或合作导师为本领域顶级专家)访学经历,即可享受基础性安家费 50 万元。
若属地提供青年人才公寓,可以按照属地政策以优惠价格购买。
原则上青年博士引进须加入双龙学者特聘教授及以上人才团队。
原则上本校毕业的青年博士不予留校。特别优秀的博士(达到双龙学者特聘教授及以上水平者)可以申请留校。国家级(青年)高层次人才团队可申请 1 名本校应届毕业博士引进指标。
有师范类专业的学院可以引进学科教学论方向博士。
学校拟重点突破的相关学科(如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相关)、以及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人才,目标任务和待遇可以适当调整。
(四)备注说明
科研业绩计分规则见附件 3、其他业绩计分规则见附件 4;
成果归属要求:所有目标任务原则上都必须以浙江师范大学 为第一单位且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主持人)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完成;
报到时限要求: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在公示 结束的六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者,将视为放 弃岗位,不予录用。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报到。
三、本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
(1)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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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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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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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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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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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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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98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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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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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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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9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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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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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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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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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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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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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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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萨斯大学联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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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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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8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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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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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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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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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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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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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369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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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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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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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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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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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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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98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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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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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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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9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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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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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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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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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与创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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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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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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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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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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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9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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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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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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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9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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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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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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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41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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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创新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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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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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41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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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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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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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9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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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光电子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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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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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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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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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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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9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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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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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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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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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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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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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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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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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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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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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研究院(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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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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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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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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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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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9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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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研究院(非洲区域国别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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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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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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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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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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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225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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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氟新材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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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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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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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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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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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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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高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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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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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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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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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老师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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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82441
0579-8228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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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事处咨询电话:0579-82282441,0579-82289819
电子信箱:zhaopin@zjnu.edu.cn
监督电话:0579-82282319(纪检监察室)
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 688 号
邮编:321004
(二)相关材料:报名表见附件 1、岗位表见附件 2、科研业绩计分规则见附件 3、其他业绩计分规则见附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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