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淮安市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在编)178名。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简章:
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淮安市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在编)178名。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14年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类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 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级综合医院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先投档后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投递自荐材料。
2、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员就读学校、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等综合情况进行初步筛选,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则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4张,按通知时间到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安市淮阴区北京西路6号)人事处(行政楼三楼)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517-84923364,联系人:田璇。
(二)考试
1、考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按专业分类分批分期组织面试。
2、面试的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体检与考核
1、参加面试的人员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在面试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特殊要求的体检工作由招聘部门自行组织)。
2、在体检和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体检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考察不合格情形参照《2013年下半年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四)公示
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rsj.huaian.gov.cn/ )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进编)等相关手续。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 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 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 安 市 卫 生 局 80831677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3671213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84907276
本简章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2013年11月20
2014年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条件 | 专业条件 | 学位条件 | 其他条件 |
内科系统医生 | 专业技术 | 78 | 研究生 | 医学类 | 硕士及以上 | 1、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俄语四级、日语二级的考试;2、第一学历为本科或本硕连读;3、如有工作经历者必须是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的工作经历。 |
外科系统医生 | 45 | 医学类 | ||||
妇产科系统医生 | 13 | 医学类 | ||||
儿科系统医生 | 5 | 医学类 | ||||
护理 | 1 | 医学类 | ||||
卫生统计 | 1 | 医学类 公共卫生类 | ||||
医技科室医生 | 35 | 医学类 | ||||
专业条件按《2013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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